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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上學期(2021秋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

全球處通知「110學年度上學期(2021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」將於1091215日起開放申請,請詳閱申請說明;

如有申請案,請於110122()送所辦理,謝謝。

 

【補充說明】

1.         兩學期成績檢視標準為108()109()

2.         大學部與研究所需分開推薦排序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申請文件:申請表、學習計畫書、歷年成績單1份與推薦信1(如系主任、導師或指導教授等)

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申請同學除送交系/所申請除紙本外,請另行至以下網址填交線上資料

https://forms.gle/HNV9m1PB7ZP9RBTP8

5.         相關申請資訊公告於全球處網站: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/detail/sn/1019

 

附件:

110港澳學期交換申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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